昨天又在聯合報上看到關於高鐵的負面新聞:
官員:高鐵號誌不連鎖 問題嚴重
【聯合晚報/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2006.11.27
交通部將於明天召開高鐵履勘總結會議,高層官員透露高鐵問題「很嚴重」,不但機電、核心系統未整合,號誌更不連鎖,「只要有一點差錯,就會發生列車出軌、互撞等事故,這會要人命」。
多名學者也說,高鐵目前不宜通車,但,台灣高鐵堅持12月7日如期舉行通車典禮,並開始試營運,學者嘆息他們的專業建議如同「狗吠火車」。
一名交通部高層官員指出,高鐵機電、核心系統整合測試很重要,號誌測試也很重要。號誌是否百分之百妥當,是維護鐵路安全的關鍵,完全不能有差錯。台灣高鐵公司最近一個月發生三起出軌、煞車壓力超過負荷事故,對外說法都很模糊,「內行人一聽就知道問題很大」。
學者們說,交通部、台灣高鐵公司為了搶通車,最近做了很多不合理的事,讓人看了心驚膽跳。英國勞氏驗船協會雖是獨立查核驗證,且有200年歷史,但也隨著起舞,在7日讓高鐵拿到認證,21日又解除五大限制,這個做法會砸掉自己的招牌。
學者說,勞氏的認證及解除五大限制,表面上來看都只是針對初期營運的每日單向19班,但了解內情的人士都知道,這是在壓力下做的讓步。勞氏已表態「不保障高鐵通車營運後,不會讓社會大眾暴露在不安全狀況下」,換言之,連勞氏都無法預測台灣高鐵通車營運後,會發生什麼意外,這其實是很恐怖的。
根據合約規定,高鐵試運轉至少要兩個月,必須分別進行機電、核心系統的整合測試、號誌測試,以及營運測試,測試目的就是要找出各種異常狀況,加以改善,並研擬應變的作業程序,讓所有員工熟稔,以因應通車後所需。
但台灣高鐵不但縮短試運轉時間,本來應分別進行的機電、核心系統、號誌整合,時間還重疊,以致所有異常狀況都沒有找出來。學者擔心此時若放行讓高鐵通車營運,等於置民眾生命安全於不顧,也難怪勞氏無法保證高鐵通車營運後,所有人在異常狀況下的安全。光是這點,學者就認為高鐵就不能立即通車營運。
***
然後如果我們再看看高鐵局對這件事的說明:
一、 有關高鐵全線(台北車站以南至左營)號誌系統均已安裝完成,桃園車站行控中心(OCC)並已於95年2月23日開始運轉94.4.1開始,於95.5.31完成300公里/小時提速測試,並分別於95.7、95.8及95.10完成樹林以南、板橋以南及台北車站以南之系統整合測試。目前台灣高鐵公司持續進行試運轉測試,在行控中心全程監控之下,全線已具有自動設定進路功能。
二、 勞氏驗船協會於95年11月20日提出之補充信函,係用以替換11月6日提出之認證書的限制信函,在該協會接獲台灣高鐵公司證明文件後,將原5項限制條件撤銷3項,包括第2項之「核心系統(含號誌系統)」,即表示核心機電系統之品質、功能、安全等已獲得認證。
三、 另,有關報載勞氏驗船協會已表態「不保障高鐵通車營運後,不會讓社會大眾暴露在不安全狀況下」乙節,經交通部高鐵局電詢勞氏驗船協會,該協會表示並未發表上述言論,也未在認證報告上,有上述文字之敍述。
四、 高鐵系統是否能通車營運,交通部將視IV&V之最終報告及履勘委員會之共同意見而定,本於主管機關之立場,依相關法令規定嚴謹把關,在確保高鐵行車及營運安全無虞之前提下,才會核准高鐵通車營運。
發佈時間: 95年11月27日 發佈單位:高鐵局(第三組)
***
然後稍微查了一下,這邊所說的「勞氏驗船協會」是指 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 簡稱 LR.
基本上 LR 在高鐵的案子裡是受委託進行調查的單位,
身為一個國際驗證、查驗、核發證照的單位,勢必要有一定的公信力,
而英國佬在我的認知裡是不太可能拿自己的公信力開玩笑的。
特別是在高鐵這個狀況裡,就算如報導裡所說的有「台灣政府施壓」,
我也不覺得 LR 有任何聽從的必要--聽了折損自己的公信力,又拿不到好處,
不聽也不會對自己有什麼傷害,為什麼要聽呢?
要誘使 LR 聽話修改報告,也應該用賄賂的啊,
像當初跟 Thomson-CSF 買 classe La Fayette 的時候一樣,
如果有鉅額的賄賂跟佣金外國人也是會買帳的。
只是,現在這個狀況有可能有像 Thomson-CSF 的狀況一樣靠鉅額佣金打通關節嗎?
我想不太可能。
一方面是因為 LR 在現在的案子裡只是一個接受委託進行查驗的單位,
委託過程中不太可能有辦法偷渡賄賂,
更何況高鐵公司--高鐵局--交通部都不是能擁有機密帳款的單位,
要像買軍艦一樣偷渡佣金實在是不太容易。
所以說,如果 LR 的 IV&V(Independent Verication & Validation) 報告沒有造假,
那我們該怎麼看待媒體的報導以及高鐵局的聲明呢?
從最初交通部--高鐵局的直屬上司--對高鐵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
交通部是把高鐵通車當作一個重要的政績來看的。
而按照之前的經驗顯示,如果一個工程被政府當成是重要政績,
就會很重視在「正確的時間」舉辦「完成典禮」。
這邊的「正確的時間」指的就是今年年底 12/9 的北高市長選舉前,
「完成典禮」就是指交通部一直信誓旦旦說要在 12 月初舉辦的通車典禮。
而聯合報作為反對派的報紙,
在報導高鐵事件上不盡公平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
事實上,這種媒體報導的偏差在世界各國都看得見,
不僅僅只有鄉民口中的「腦殘台灣媒體」會幹而已。
只是幹多幹少、明顯不明顯的差異罷了。
而台灣媒體碰巧水準不太夠,技巧也不好,斧鑿痕跡明顯,所以特別容易被抓包。
所以看看這兩造的說法,一方具有想盡辦法對高鐵做負面報導的動機,
另一方則有盡可能幫高鐵公司說話的理由,
在兩方官方說法都不可盡信的狀況下,該怎麼從報導中發現可能的事實呢?
我想基本上事實比較折衷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我個人的猜測是這樣:
高鐵公司在 LR 的 IV&V 沒過之後,
緊急召集相關人員,重新仔細演練過一次之後,命令大家皮繃緊一點重新給 LR 補驗證,
而因為這一次是特別上緊發條做的補驗證,自然沒有正常狀況下可能發生的漏洞,
所以 LR 就把 IV&V 中的限制條款取消了。
但是聯合報對高鐵目前最大問題的形容我想也不是不存在:
高鐵最大的問題不是硬體的問題,這部分 LR 已經驗證通過了,
高鐵最大的問題是軟體,也就是人員的部分。
高鐵最近的確出了兩次出軌意外,沒有人可以否認這一點,
而一個正常運行沒有問題的鐵路公司應該是不會有這種意外的,
高鐵公司在營運上必然有一些缺失,所以才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連續出現兩次意外。
但是 LR 對於硬體部分又檢驗合格,高鐵局的聲明裡也表示硬體部分沒有問題,
兩次出軌的意外都是人為疏失造成,人員部分尚有問題無庸置疑。
所有的系統都不只有硬體的部分,還包含了軟體的部分,
而與人接觸的系統中,人又往往是最脆弱的軟體。
我想今天高鐵有這樣的人員問題不是不嚴重,
也絕對會影響到實際運行的安全狀況,
為了旅客安全著想,交通部不應該這麼急著要辦通車典禮,急著發出營運許可。
畢竟,出了事才下台負責永遠都太晚,
況且高鐵到現在已經 delay 很多啦,也不差這幾個月嘛...
官員:高鐵號誌不連鎖 問題嚴重
【聯合晚報/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2006.11.27
交通部將於明天召開高鐵履勘總結會議,高層官員透露高鐵問題「很嚴重」,不但機電、核心系統未整合,號誌更不連鎖,「只要有一點差錯,就會發生列車出軌、互撞等事故,這會要人命」。
多名學者也說,高鐵目前不宜通車,但,台灣高鐵堅持12月7日如期舉行通車典禮,並開始試營運,學者嘆息他們的專業建議如同「狗吠火車」。
一名交通部高層官員指出,高鐵機電、核心系統整合測試很重要,號誌測試也很重要。號誌是否百分之百妥當,是維護鐵路安全的關鍵,完全不能有差錯。台灣高鐵公司最近一個月發生三起出軌、煞車壓力超過負荷事故,對外說法都很模糊,「內行人一聽就知道問題很大」。
學者們說,交通部、台灣高鐵公司為了搶通車,最近做了很多不合理的事,讓人看了心驚膽跳。英國勞氏驗船協會雖是獨立查核驗證,且有200年歷史,但也隨著起舞,在7日讓高鐵拿到認證,21日又解除五大限制,這個做法會砸掉自己的招牌。
學者說,勞氏的認證及解除五大限制,表面上來看都只是針對初期營運的每日單向19班,但了解內情的人士都知道,這是在壓力下做的讓步。勞氏已表態「不保障高鐵通車營運後,不會讓社會大眾暴露在不安全狀況下」,換言之,連勞氏都無法預測台灣高鐵通車營運後,會發生什麼意外,這其實是很恐怖的。
根據合約規定,高鐵試運轉至少要兩個月,必須分別進行機電、核心系統的整合測試、號誌測試,以及營運測試,測試目的就是要找出各種異常狀況,加以改善,並研擬應變的作業程序,讓所有員工熟稔,以因應通車後所需。
但台灣高鐵不但縮短試運轉時間,本來應分別進行的機電、核心系統、號誌整合,時間還重疊,以致所有異常狀況都沒有找出來。學者擔心此時若放行讓高鐵通車營運,等於置民眾生命安全於不顧,也難怪勞氏無法保證高鐵通車營運後,所有人在異常狀況下的安全。光是這點,學者就認為高鐵就不能立即通車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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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如果我們再看看高鐵局對這件事的說明:
一、 有關高鐵全線(台北車站以南至左營)號誌系統均已安裝完成,桃園車站行控中心(OCC)並已於95年2月23日開始運轉94.4.1開始,於95.5.31完成300公里/小時提速測試,並分別於95.7、95.8及95.10完成樹林以南、板橋以南及台北車站以南之系統整合測試。目前台灣高鐵公司持續進行試運轉測試,在行控中心全程監控之下,全線已具有自動設定進路功能。
二、 勞氏驗船協會於95年11月20日提出之補充信函,係用以替換11月6日提出之認證書的限制信函,在該協會接獲台灣高鐵公司證明文件後,將原5項限制條件撤銷3項,包括第2項之「核心系統(含號誌系統)」,即表示核心機電系統之品質、功能、安全等已獲得認證。
三、 另,有關報載勞氏驗船協會已表態「不保障高鐵通車營運後,不會讓社會大眾暴露在不安全狀況下」乙節,經交通部高鐵局電詢勞氏驗船協會,該協會表示並未發表上述言論,也未在認證報告上,有上述文字之敍述。
四、 高鐵系統是否能通車營運,交通部將視IV&V之最終報告及履勘委員會之共同意見而定,本於主管機關之立場,依相關法令規定嚴謹把關,在確保高鐵行車及營運安全無虞之前提下,才會核准高鐵通車營運。
發佈時間: 95年11月27日 發佈單位:高鐵局(第三組)
***
然後稍微查了一下,這邊所說的「勞氏驗船協會」是指 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 簡稱 LR.
基本上 LR 在高鐵的案子裡是受委託進行調查的單位,
身為一個國際驗證、查驗、核發證照的單位,勢必要有一定的公信力,
而英國佬在我的認知裡是不太可能拿自己的公信力開玩笑的。
特別是在高鐵這個狀況裡,就算如報導裡所說的有「台灣政府施壓」,
我也不覺得 LR 有任何聽從的必要--聽了折損自己的公信力,又拿不到好處,
不聽也不會對自己有什麼傷害,為什麼要聽呢?
要誘使 LR 聽話修改報告,也應該用賄賂的啊,
像當初跟 Thomson-CSF 買 classe La Fayette 的時候一樣,
如果有鉅額的賄賂跟佣金外國人也是會買帳的。
只是,現在這個狀況有可能有像 Thomson-CSF 的狀況一樣靠鉅額佣金打通關節嗎?
我想不太可能。
一方面是因為 LR 在現在的案子裡只是一個接受委託進行查驗的單位,
委託過程中不太可能有辦法偷渡賄賂,
更何況高鐵公司--高鐵局--交通部都不是能擁有機密帳款的單位,
要像買軍艦一樣偷渡佣金實在是不太容易。
所以說,如果 LR 的 IV&V(Independent Verication & Validation) 報告沒有造假,
那我們該怎麼看待媒體的報導以及高鐵局的聲明呢?
從最初交通部--高鐵局的直屬上司--對高鐵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
交通部是把高鐵通車當作一個重要的政績來看的。
而按照之前的經驗顯示,如果一個工程被政府當成是重要政績,
就會很重視在「正確的時間」舉辦「完成典禮」。
這邊的「正確的時間」指的就是今年年底 12/9 的北高市長選舉前,
「完成典禮」就是指交通部一直信誓旦旦說要在 12 月初舉辦的通車典禮。
而聯合報作為反對派的報紙,
在報導高鐵事件上不盡公平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
事實上,這種媒體報導的偏差在世界各國都看得見,
不僅僅只有鄉民口中的「腦殘台灣媒體」會幹而已。
只是幹多幹少、明顯不明顯的差異罷了。
而台灣媒體碰巧水準不太夠,技巧也不好,斧鑿痕跡明顯,所以特別容易被抓包。
所以看看這兩造的說法,一方具有想盡辦法對高鐵做負面報導的動機,
另一方則有盡可能幫高鐵公司說話的理由,
在兩方官方說法都不可盡信的狀況下,該怎麼從報導中發現可能的事實呢?
我想基本上事實比較折衷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我個人的猜測是這樣:
高鐵公司在 LR 的 IV&V 沒過之後,
緊急召集相關人員,重新仔細演練過一次之後,命令大家皮繃緊一點重新給 LR 補驗證,
而因為這一次是特別上緊發條做的補驗證,自然沒有正常狀況下可能發生的漏洞,
所以 LR 就把 IV&V 中的限制條款取消了。
但是聯合報對高鐵目前最大問題的形容我想也不是不存在:
高鐵最大的問題不是硬體的問題,這部分 LR 已經驗證通過了,
高鐵最大的問題是軟體,也就是人員的部分。
高鐵最近的確出了兩次出軌意外,沒有人可以否認這一點,
而一個正常運行沒有問題的鐵路公司應該是不會有這種意外的,
高鐵公司在營運上必然有一些缺失,所以才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連續出現兩次意外。
但是 LR 對於硬體部分又檢驗合格,高鐵局的聲明裡也表示硬體部分沒有問題,
兩次出軌的意外都是人為疏失造成,人員部分尚有問題無庸置疑。
所有的系統都不只有硬體的部分,還包含了軟體的部分,
而與人接觸的系統中,人又往往是最脆弱的軟體。
我想今天高鐵有這樣的人員問題不是不嚴重,
也絕對會影響到實際運行的安全狀況,
為了旅客安全著想,交通部不應該這麼急著要辦通車典禮,急著發出營運許可。
畢竟,出了事才下台負責永遠都太晚,
況且高鐵到現在已經 delay 很多啦,也不差這幾個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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