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背刺。

不過最近在我認識的 bbs 上面這種
在公開版不指名道姓的罵人好像越來越普遍,
不止有罵人的人,還有幫腔的人,
我要說我很討厭這樣。

這種沒有對錯的個人情緒發洩,
如果是在個人版上也就罷了,
畢竟個人版有私人書寫的意味,
是自己寫給自己看的東西,
要在怎樣的脈絡下解讀只有自己知道,
他人無權過問的狀況下省略受詞只描述關係語去罵人別人也不能怎樣,
(雖然說在法院判定上省略受詞的言語無法判刑)
全是「誰答聲我就罵誰」的狀況,
被罵的人如果回應只能說是自己愛拉椅子坐。

但是在公開版上就有一些不同了。
雖然在毀損名譽的判定上是相同的,
但是這種不指名道姓但是又一堆人出來幫腔的情況,
根本就跟指名道姓罵沒兩樣。

更何況主題是無關對錯的事情:愛情。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過Francois Ozon的5x2,
不過愛情要保鮮本來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連步入過禮堂的人都如此困難了,
離禮堂還很遙遠的大學情侶就更不用講。
「一直在一起」只是一種夢幻而已。
更何況對本來就或許不那麼適合的兩個人來說,
在感情比較淡的那一邊看起來分手或許是遲早的事,
但是卻因為一邊一直抱持著某種程度的夢幻,
所以沒有分開,或曾經在一起。

因為如此所以要在對方提出分手或拒絕復合時大聲說對方有錯,其實並不適當。

在這個沒有對錯的場域裡要說某一方是「錯的」本來就有問題。
更何況是放出這種情緒化的背刺,更大大的不對。

我愛你就是我愛你,
我不愛你就是我不愛你。

情感的轉變可以完全沒有理由也可以宛如翻書,
而且這本質上是一個由「我高興所以我…」開始的句子,
要改要刪都是任憑作者己意,
讀者沒有指責的餘地,只有接受的餘地。
(當然,這個比喻是失當的,讀者可以看或不看,但是生活中的對方沒有不看的餘地)

我要說的是,
當指責對方並不具有正當性的時候,
你就不應該指責對方。

當然在感情的世界裡很難這麼冷靜而且從本質上思考。

所以有人心情不好是可以理解的,
這僅僅表示了他沒有看透感情世界的基本遊戲規則而已。

但是背刺就很不能理解了。
特別是一堆人的時候。

既然你知道指名道姓的罵人是不對的事情,
那做出這種不指名道姓但是大家卻都知道你在說誰、實際上跟指名道姓罵人沒兩樣的事情,
這樣就會比較有道德嗎?

我並不認為如此。



所以奉勸那些心底放不下的人們,
趁早忘記、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現在少造一分口業,早一點忘記,
不也可以早一點進入下一段戀情?



不過嘗過一次背刺他人滋味的人,
好像很難不去做第二次。
特別是曾經被助拳過的人...

我說還是來看看足球吧,在這個足球季節裡。
(真是兩句沒關係的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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